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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4/25 别了,我的第二故乡

  • 作家相片: Shikin Xu
    Shikin Xu
  • 2025年4月11日
  • 讀畢需時 17 分鐘

已更新:2025年4月17日

出门忘带钱包了,在咖啡厅重新绑定我的apple pay,真是好笑,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事。也许是最近心太乱,又或是心已经飞得太远。


昨天在 Tigre Delta ——那是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不远的一片河流湿地,水道纵横,芦苇轻摇,像城市边缘藏着的一片呼吸之地。


住处的咖啡不太好喝,我喝了一口皱眉,索性放下杯子,把它当成颜料,用来画水彩。



咖啡一层一层地铺在纸上,颜色比普通水彩要淡雅些,是那种温柔的褐。每刷一层,我都得等阳光把它晒干。干燥的过程也变成了画的一部分——等待的间隙我重新读起了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,这本书以三毛丈夫荷西去世后的生活片段与情感体验为主线,也记录她对亲人、朋友、家乡的感怀。年少的我只喜欢三毛写撒哈拉或者在西班牙求学的那几本书,那些热烈的、冒险的、有趣的,自我探索的旅程。而这本,是伤感的,是年少的我不愿靠近的。


但现在,我好像准备好了。


昨天读到一段她要离开加那利群岛、准备回到台湾的情节。那一刻,我突然很感同身受那种“即将离开所爱之地”的感觉。


“离乡又回乡,同时拥有两个故乡的人,本当欢喜才对,为什么我竟不胜负荷?这边情同手足,那儿本是同根。人如飞鸟,在时空的幻境里翱翔,明日此时我将离开我的第二祖国,再醒来时已在台湾,那个我称她为故乡的地方。”



三毛是我青年时期最喜欢的作家之一。

我喜欢她在撒哈拉的日子,喜欢她和荷西那种热烈、自由、带点天真又不移的爱情。

我也喜欢她生活中的荒唐趣事,比如她跟阿拉伯邻居斗智斗勇。

她能把沙漠写得像童话,又像炼狱,但最重要的是,她始终在那里活出了真实的自己。


但真正让我与她连结起来的,不只是那些冒险的片段。

是她笔下那个小时候总在搬家的小女孩。那个总是在午夜梦回中感受到恐惧、离别、撕裂的小小灵魂。


“我小的时候,最害怕的是要搬家。那个箱子一打开,我就知道,我们又要离开了。”


那种对“稳定”和“归属”的渴望,她写得那么细致,那么让人心疼。


与此同时,那个坐在房间一角读书的小女孩,也正开始体验那种“无根”的感觉。

她很小就在寄宿学校,如今28岁的她,真的在不同的地方生活过。

每一次离开,都像是从身体里撕下一小块心。

总有人劝:“你习惯了分别就好了。”

可对她来说,从来不是那样的。


我早就“习惯”分别了,可每次真正道别的时候,面对我爱的人、我熟悉的城市,我还是止不住眼泪。不是不坚强,也不是脆弱,而是有些东西,就是不能被轻易替代。我的背包里装的不只是换洗的衣物、护照和很多写满字的日记本。还有我那个一直在路上、始终没有被安放好的心。


我终于开始明白,为什么三毛说:“写作是为了把破碎的自己拼回去”。

因为人经历太多别离之后,真的会碎。



我记得在北京上学的时候读到阿摩司·奥兹在《爱与黑暗的故事》中写下的那段关于他母亲的话——那个在耶路撒冷战火下渐渐沉默的波兰女孩,那个曾经爱诗、爱雪、爱华沙咖啡馆中小提琴声的文艺青年。他说,“死亡像是一个美丽的情人,悄悄接近了她”,而真正让她痛苦的,不只是战争本身,而是那种一眼望穿的生活,那种日复一日、没有惊喜、不能逃开的现实。


我很喜欢很喜欢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中的Sabina,她自由、反叛、不被定义,厌倦媚俗。她穿着高跟鞋走进异国男人的画室,她一次又一次地逃离一个又一个男人,社区,国家;她总是保持着一种高空跳伞式的优雅和决绝。那时候我以为,这就是自由和浪漫


我曾也着迷于张爱玲笔下那纯粹又任性的红玫瑰她热烈、偏执、不讲理,却美得让人无法靠近。她不是不懂规矩,而是压根不愿拘泥在规矩里,她会肆无忌惮的吃很多花生酱,她会毫不收敛地表达自己的欲望,她是自己命运里的燃烧者。


我也忘不了《颐和园》里郝蕾演的余红。她那么赤裸地去爱一个人,全身心地扑上去,她没那么多技巧,她的眼泪、她的身体、她的执着全都摆在明面上。她太真实了,她只想强烈的活着。



这些角色,是我年少时初读就产生深深共鸣的人物。她们都不完美,却极其真实;她们勇敢、任性,也孤独、疼痛。哪怕那时的我还只是个青春期的女孩,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情节背后的复杂情绪,但我心里总觉得:“我懂。”


我没有经历她们的故事,但我知道,那些压抑不住的情绪、那些不愿过“无趣日子”的不甘,那些想要挣脱又害怕失去的拉扯感,我也都有。她们身上,有我长大之后才慢慢明白的一部分自己。我曾经害怕日子被安排好,按部就班,做饭睡觉,结婚生子,复制粘贴,一眼望到尽头的模式。我总是渴望远方、渴望探险、渴望不可预知。


随着我渐渐成长,我慢慢懂了另一种美,我开始喜欢有规律和计划的生活,喜欢每周固定去的菜市场,喜欢和卖芝士和香肠的大叔打招呼;我喜欢上每天要坐在电脑前工作或者学习的状态;我有了自己最常去的几家咖啡馆,店员们总是阳光地和我打招呼“Hola Shikin, todo bien?”;我有了自己稳定的朋友圈;我有了自己在不同心情下喜欢去的milonga,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夜色里跳舞,和熟悉的面孔点头致意。生活不再是那么剧烈、爆炸式,而开始变得润物细无声。


我仍然热爱自由和探索,它们是我生活的氧气,是让我感到鲜活的方式。

但我不再想永远只是个旅人。

我开始明白,探索不一定意味着远离,停留也是一种冒险:去认认真真地经营一顿饭、一次对话、一段关系;去照顾植物的心情;去打理一个叫“家”的空间;去和一个人一起慢慢变老……这,很辽阔。


我希望有一天,能够对一个地方说:“我决定了,我要留下。”

也可以对一个人说:“我不走了,我和你一起。”


漂泊不一定是浪漫,安定也不一定就是终点。它们都很好,都是不同阶段、不同心境下的选择而已。

“No man ever steps in the same river twice“ ——赫拉克利特(Heraclitus)

我们每一次停留或离开,看起来重复,实则都在流动和改变,河流会变,人也会变。

不论如何,河流会经过不同的地貌,有时湍急,有时平缓,但始终在向前。





故乡·新疆


总有人问我:“你的家在哪里呢?”

我常常不知道如何回答。

但是,我的故乡是新疆。



一个辽阔、野性、自由的地方。

这里有荒芜辽远的塔克拉玛干沙漠,也有银光璀璨的天山雪峰,有覆盖冰川的山脉,也有蜿蜒奔流的绿洲;有草原,夏日时牛羊成群,野花绵延;也有盐湖,寂静又神秘,像天空之境。



童年的我,总是赤着脚在山坡上跳舞,踩着碎石和野草,吃花瓣,抱小羊羔,唱着还不懂词义的民歌《花儿为什么这样红》。爸爸妈妈带我去牧民家过夜,那些夜晚永远不被忘记:毡房里升起炉火,空气里飘着酥油茶和炊烟的味道,大人们豪饮高歌,孩子们围在火边抢着吃酸奶疙瘩。我一个人裹着厚厚的花毯子,在月色中一个人踱来踱去,小心地避开地上的牛粪。夜很冷,牛粪也冻得硬邦邦的。我抬头望着银河,世界好大,我好自由。



新疆,是另我和自然开始深刻连接的地方。



爸爸常年在外工作。但每个周末我们仨团聚的时光,他都会一大早跑去菜市场,买我最爱吃的海鲜——在离海最远的地方,他却总能带回一篮子新鲜得发亮的虾蟹。

他知道我喜欢吃新疆炒米粉,但又担心外面的餐馆不够干净,就拿着小本子去我最爱的几家苍蝇馆子,一家一家问他们的做法。然后转身去市场挑来最新鲜的食材,回家“复刻”出一盘带着炭火香味的炒米粉。

他还会照着从牧民那里学来的方式,用“山泉水”(其实是他从超市买的农夫山泉)熬上一锅热腾腾的羊汤。那锅汤的香味,会顺着风穿过整个院子,把我从书桌边轻轻拽进厨房,一口下肚,攒劲的很



周末的家庭聚餐,在我家从来都少不了烤肉。

新鲜的羊肉切成小块,一颗一颗穿在铁签子上,肥瘦相间,刚刚好。舅舅最讲究,要用带点筋道的腱子肉,一边烤一边翻,油脂滴在炭火上“滋啦”一响,香气扑面而来。

烤好的肉根本不需要什么复杂调料,只用手一抖:盐、孜然、辣椒面——香得让人头皮发麻。那一点点焦脆的羊油包裹着软嫩的肉,一口咬下去,外酥里嫩、汁水四溢,香得让人闭眼叹气。



一旁的桌上,早就备好了从巴扎买回来的馕——在新疆,家里是绝对不能断了“馕”的。那是一种圆圆的、带着花纹的面饼,外圈酥脆,内里柔韧,平时是贴在馕坑壁上烤出来的,带着炭火烘焙特有的焦香。


最基础的有芝麻馕、皮牙子馕,后来还有玫瑰花馕、核桃馕……应有尽有。


最绝的,是舅舅在烤肉时顺手把即将滴下来的、带着孜然和辣椒粉的羊油,用馕轻轻一蘸。原本就已经香得不行的馕,此刻吸满了热乎乎的调料油脂,咬上一口,皮牙子混着孜然,焦香中带着一丝肉味——那叫一个销魂。


写到这儿,我是真的开始流口水了。



旁边一大盆拌好的凉面凉皮早就等着了,酸辣爽口,筋道爽滑。

还有奶奶早晨刚从院子摘的黄瓜、西红柿、辣椒,再加上几瓣“皮牙子”(洋葱),用手抓拌一大碗新疆凉菜——清爽、解腻、和烤肉绝配。

院子里大人们围着桌子嗑瓜子聊天儿,我们这些小孩子东跑西颠地等着第一串出炉。



我们夏天经常去山里避暑,带着西瓜甜瓜和葡萄干、酸奶和烤馕,沿着山谷一路笑闹。到了地方,先在溪水里冰镇西瓜,等太阳快要落山时,再拿出来,一刀切下去,红得像天边的落日,脆生生的甜得让人感觉幸福;


在新疆,我们很少在超市买牛奶。在街头总有人在车后支个小摊儿,带着一只大铝壶。我们总是去“打奶”——那是刚挤出来还带着体温的生牛奶,浓得像是奶油。


新疆的奶茶是咸的,像极了我家人们的性格。粗犷中有温柔,遥远中有亲密。

那是用砖茶熬成的深色茶汤做基底,再加入生牛奶、盐巴,有时还会放上一勺酥油。茶锅咕嘟咕嘟地响着,屋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的味道——奶香、茶香,还有一点点藏不住的烟火气。

喝的时候要用双手捧着大碗,热气扑在脸上,一口下去,从喉咙暖到胃,再暖进心里。



还有很多很多...


虽然我从小就进了寄宿学校,真正“在家”的时间很少,但我从未怀疑过:新疆,是我的根,是我灵魂最初的方向感。

那里有我最初的舞蹈,最初的歌声,最初的自由。

那里有我理解“什么是广阔”、“什么是归属”的起点。

新疆,是我称之为“故乡”的地方。





北京,异乡人


后来,十五岁那年,我独自去了北京。



一开始害怕得很,像一只小兽误闯进钢筋水泥的森林,我是局促的,我想家,我害怕。


但慢慢地,我习惯了,也爱上了那座城市。


我爱它深冬胡同口热气腾腾的炒栗子;

爱它夜色中依旧喧哗的三里屯;

爱它灰蒙蒙的天,和楼宇缝隙里若隐若现的霓虹灯;

我爱它总是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:永远有人在写诗、拍片、排话剧;

也爱它每个出租车司机都能和你聊聊国家、命运,甚至人生哲学。



北京让我明白“文艺”与“接地气儿”并不冲突,它们可以在一碗炒肝、一场先锋戏剧里自然共生。

我那时常跑去798闲逛,四处搜集剧院排期,看廖一梅,读王小波,去美术馆发呆。

也曾莫名其妙地跑去参加孟京辉剧团的演员海选,虽然现在回想,当时的我压根不知道如何表演,就跑去声情并茂地背诵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台词,”佟振保...“

导演很善良并温柔的让我打住“好,谢谢你”。

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的场景,我止不住爆笑,尴尬得脚趾抠地。

那结果自然是石沉大海,但现在回头看,那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可爱的瞬间之一。



我喜欢卤煮火烧,爆肚,炸灌肠;

我也深爱那些老北京的细致糕点:奶香浓郁的老北京奶酪儿,入口即化的枣泥山药糕,还有冬天街头晶莹剔透的糖葫芦。

每次吃这些点心的时候,我都忍不住在心里幻想自己是甄嬛传里的后宫嫔妃——穿着华丽的团花织锦,头上簪着赤金点翠的步摇,一抬手,袖口带起风来。



我看贾樟柯,看娄烨,听崔健和新裤子。

我开始怀疑、我开始反抗,也开始寻找;

我所在的高中有严格的规定不可以外出,于是我学会了翻墙;

我并没有很享受大学生活,索性搬出去住;

我周末总是喜欢去小的旅行,或者,跑去广东和师傅学习皮雕、云南手工扎染、人文花道。




我第一次看《有话好好说》时,就深深地被吸引。

瞿颖一身北京大妞的范儿,凌厉又带劲儿;姜文站在小区里扯着嗓子喊:“安红,我爱你!”,滑稽狼狈又真诚;还有张艺谋演的那个老实巴交的陕西人,听风声不对就骑着三轮车一脚蹬跑了。

镜头拉远,背景是千篇一律的居民楼,楼下喇叭广播混着骂街声——太北京了!粗粝、混乱、嘈杂,但如此真诚,就像那一嗓子“安红我爱你”,毫无修饰的直白,却也真真切切地让我感动过。



那时候的我,日子被考试、地铁、雾霾和各种“标准答案”包围着,有时候我会在深夜坐在公交车里,盯着窗外光怪陆离的霓虹,感觉自己始终是异乡人,一个始终站在一边、不愿融入的异乡人。北京让我感受到疏离,也让我学会如何一点点刻出自己的轮廓。冬天冷得刺骨,地铁永远拥挤,国贸桥上车流滚滚,我站在人群中,心里空空地想:这么大的城市,到底哪一块地方是留给我的?


16岁的我


但也许,正是因为它太大、太不确定,我才不得不去找到属于自己的语言、审美和表达方式。

这八年北京没有让我学会“融入”,它只是让我明白:我并不需要去迎合什么。我需要的是继续思考,去创作、去学习、去认识真正的自己。

做个异乡人,并不是什么大事儿。不是每一个生活的地方,都需要被命名为“家”。

有些地方只是曾住过、路过、爱过的地方。





英伦生活


后来,22岁的我决定离开北京,去英国读书。

那并不只是一次简单的留学,而是我主动跳出一层层熟悉“泡泡”的开始。家人的保护是一层泡泡,恋人的照顾是一层泡泡,便利、熟悉的生活环境也是一层泡泡。我决定离开这三层温柔却令人窒息的包裹,独自走进一个我不认识、也不认识我的世界。

不是因为叛逆,也不是因为逃离,而是因为我隐隐知道——如果我想成为那个真正自由、清醒、可以独当一面的人,我必须去亲自触碰那些“没有人照顾我”的日子。

当然,我也是真心热爱我所学的专业,以及渴望去感受外面的世界:练习一个人生活,一个人选择,一个人感受、探索、承担、和思考。


即将23岁的我


那是一场告别,也是开始新生活的决心。

英国,尤其是伦敦,是一个说不清的地方。

它表面上克制、冷静,却在骨子里藏着一种让人着迷、甚至有些疯狂的自由感。

一种带着抑郁气质的自由——无所谓的、颓废的、黑暗的、不合时宜的。


毕业后,我搬到东伦敦一间小小的公寓里。

每天上下班的路上,我都会路过那几家熟悉的店铺:二手唱片店、古着店、有名的炸鱼薯条铺,还有一家总是播放爵士乐的小咖啡馆。


有一天,我像往常一样走进一家古着店闲逛。在角落里,我看到一件 Burberry 的军绿色大衣——老款、低调,剪裁克制。我原本只是随手一试,没抱什么期待。可当我穿上它的那一刻,我愣住了。

那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衣服。

肩线刚刚好,腰身自然收住,连袖子的长度都精确得像被谁悄悄测量过。镜子里,我站在那里,一瞬间,有一种奇怪的确认感:“这件风衣在这里等我多时了。”


24岁生日当天


我总是坐地铁,在 V&A 和 Tate 看展,用学生卡半价或免费走进一个又一个展厅。有时空间静谧、有时作品怪异,有时让人笑、有时让人出神、有时让人莫名其妙。


周末和朋友一起去 Peak District 徒步,天很冷,风吹得脸发麻,但整个人却因为走在山野里而清醒起来。



我从小就喜欢做饭,所以在吃这一方面上,我好像并没有什么 思乡感,因为我想吃的都可以自己做。



跨年那天,我去了苏格兰。没有特别明确的目的地,只是很想去看看格拉斯哥大学。

那是我初恋男友的大学。

我还在北京读高中的时候,他已经一个人在英国生活了。那时候,他每天睡前都会给我发一句“早安”——连续三年,没有缺席过。

他是那种很早就能独当一面的人,清醒、独立,也有点遥远。我喜欢他,也仰慕他。

我常常暗暗告诉自己:总有一天,我也要成为像他那样的人。


回头想想,他真的影响了我很多。

是他让我开始意识到,那些很多我以前以为自己“做不到”的事情,其实很多时候只是自己在心里先否定了自己;是他让我开始看见,我的家庭和我之间的一些相处模式,其实并不健康;是他让我第一次真正渴望成为一个独立、清醒、可以独当一面的人。


我不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子。但我始终很感谢那几年的陪伴,也感谢在我们都还不懂如何爱的年纪,用自己的方式,把爱都坚定地给了对方。



2022 新年那天,我买了open return 的火车票,从爱丁堡出发,回程的路上一路往南。

没有赶时间。

只要想,就会临时下车,在那些陌生的小镇里随便走走,看人、看街道、看教堂。

不是为了打卡,不是为了讲给谁听,只是因为——我想停下来,就停了。



我还记得一个雨天的黄昏,我和朋友坐在 Brighton 的海边,看着天一点点暗下来。风吹得头发乱七八糟,我们点了加了 Cointreau 酒的热巧克力,上面是厚厚一层奶油,我们围着一小堆篝火坐着,什么也不说,看着海岸,月色,还有在夜色中舞动的篝火。



我还记得那个曾经很害怕“起冲突”的自己。

初到英国时我的室友们总是不打扫公共厨房,一开始我还默默帮她们收拾满地狼藉。但时间久了,那种不舒服就像水池里没洗的锅,越积越多,越躲越碍眼。

终于有一天,我鼓起勇气,在群聊里用我那还不算流利的英文,试着和她们讲清楚“轮流值日”的事情。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,我满头是汗,心跳加速,手都在抖。


那天晚上我一点都不舒服,甚至还有点内疚——因为我还不习惯“为自己发声”。后来寒假我去了柏林和巴黎,回来那天一推开门,厨房的景象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。锅碗瓢盆叠得像艺术装置,食物残渣泡在水池里,空气里飘着一股诡异的味道,厨房里堆了5个大垃圾袋。

我没多说什么,默默收拾了行李,搬了出去。

有趣的是,几周后,另一个女生搬进了我的原房间。她刚入住第一天,就在公共厨房桌上解冻了一大堆猪脚和鸡爪。原来的室友们被吓到了,给我发了条消息说:

“Shikin,你愿意搬回来吗?”

哈哈,不。



英国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宏大的叙事,也不算很长。

因为疫情,很多朋友纷纷离开,回到了各自的国家。

戒严、封城、永远潮湿的冬天……我对英国最后的记忆,是有点湿漉漉的。


我记得有一个下雨的傍晚,我一个人站在厨房,做了一锅拼拼凑凑的咖喱。冰箱里剩下什么,我就放什么进去:生菜、胡萝卜、大蒜、番茄、水饺、土豆、洋葱、五花肉片,还有韩国辣白菜……全都一股脑地丢进锅里。

锅里咕嘟咕嘟地翻腾,窗外雷声轰隆轰隆,空气潮湿,情绪也在心底翻滚:复杂、无序、寒冷、孤独、压抑。


我记得,吃完那锅咖喱,我打开冰箱,拿出我最常买的冰淇淋:哈根达斯的香草草莓奶油,加上 Ben & Jerry’s 的布朗尼巧克力口味。那两个刚好做促销,加一起 £7,也是我最爱的搭配。

我坐在沙发上,一勺一勺地细细品味着布朗尼 fudge 的浓郁甜香,看着窗外淅沥的雨,没什么特别的事在发生。


烤羊排


印象中23岁的我有点难过,想摆脱那种一个人对着锅、对着窗、对着雨、对着冬天的孤独感。但我好像也知道,这东西,不是什么特定时候才会冒出来的。

恋爱也会孤独,一群人热闹地聊天也可能突然走神。

人还是得学会——回归自己。


那时的我,仿佛看见未来的自己,会在不同的城市,一间又一间陌生的屋子里煮饭、读书、看电影、写字、发呆。

窗外下着雨,屋子里只有我自己的声音。



有趣的是,现在此刻,我正坐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公寓里,煮着一锅香菇红枣鸡汤。

天气转凉了,窗外也在下雨,锅里咕嘟咕嘟地响着。一切都像极了五年前我曾预想的样子——却又不太一样。

此刻的我,并不觉得悲伤,也不觉得孤独。我只觉得,很温暖,很幸福,很舒适。

我不属于任何地方,也不属于任何人。

但如果我愿意,我可以选择停留——停留在一个我喜欢的地方,或是一个我心爱的人身边。

我无拘无束,也心安理得。

我不知道明天会走向哪里,但我知道,无论在哪儿,我都能为自己创造出我的家。





阿根廷,我的第二故乡


离开英国后,我踏上旅途。

我有时一个人,有时和路上遇见的新老朋友一起。



有时去著名景点,有时穿过大街小巷,去当地的农贸市场,和街边的老人闲聊,吃一些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食物。

我常常拿着翻译软件问菜贩他们的家常做法,一边比划一边笑,一切都是那么鲜活。

在埃及,每天早晨我打开我家的院子门,羊骆驼鸡们就哼哼着凑过来,我把胡萝卜皮苹果皮香蕉皮扔出去,它们开心极了。



我像个观察者、体验者、探索者,渴望沉浸,也习惯抽离。

总是在感受,然后继续往前走。

像一只鸟儿,自由、漂浮,有时候也孤独,有点颠沛。



我也遇到过短暂的、美丽的相遇。

我真的很喜欢那些浪漫的瞬间。那些突如其来的眼神,那些不经意的牵手,街角的一个吻,火车站的道别……它们都让我笑过,脸红过,心跳加速过。

并不是每一段相遇都要成为有结局的故事,有些只是片刻的心动,一点点温柔的火光。

我从不觉得那些相遇是“无意义的”,它们是我真心盛开过的短暂春天。


逐渐我也意识到,我不再以为“远方”才能拯救我的漂泊感,也不再迷信“凄美”才是唯一的美丽。



漂着,漂着,我遇见了阿根廷。


关于这里的故事,我想我已经写过太多次了,反倒有些懒得再去铺陈细节。总之,那是一种“when you know, you know”的感觉。

我说不清是因为此时我自己的人生状态更自洽了,还是因为这片土地天生就带着一种奇妙的魔力。风、阳光、人与舞蹈,都不紧不慢,却总能精准撞进我灵魂的缝隙里,柔软的,热烈的,也带点锋利。

阿根廷是我的第二故乡。



阿根廷没有试图留住我(相反,移民局还挺擅长赶人),可她让我舍不得离开。

这两年半,我学了很多。语言、舞蹈、不同的艺术形式,也学会了独处、陪伴、告别、爱与被爱,走进自然,也穿行在城市,练习勇敢,也练习温柔,学着认识自己,接受自己。



有时候,我会想起小时候的自己。


她幻想着长大以后的样子——穿着花裙子,留着像波浪一样的微卷长发,在陌生的城市里自由穿行。她想去探索世界,学习新语言,唱喜欢的歌,跳喜欢的舞,做些民俗的、手工的、关于创造的事,去遇见那些有趣、温柔、闪着光的人们。

她希望把人生活成一本厚厚的故事书——每一页都不一样,但每一页都是真诚的,充满好奇的。



而现在的我,好像就是她当初想成为的大人。

穿着她梦里的花裙子,说着几种语言,在咖啡馆里写字,在街头跳舞,做播客、拍照片、去博物馆、种花,和陌生人交换故事。

也许这一路看起来像是流浪,但冥冥之中,我知道,我是在一步步靠近她,那个一直住在我心里的自己。


我也在慢慢学着认识我内心的小女孩,听懂她的哭闹和渴望。学着看见她、接住她,成为她的朋友、她的爸爸妈妈。那些她曾经觉得没人懂的孤单、不被允许的敏感、不被看见的痛苦和恐惧,现在都在一点点被理解,被接受,被温柔地爱着。



我即将离开阿根廷并回中国了。


心里有点复杂。是一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——像风轻轻绕过我的思绪,留下的不是轻松,而是某种说不清的纠结。


阿根廷,我无法割舍的第二故乡。


按理说,有两个故乡的人应该是幸运的吧,可我却总觉得,心里空出了一小块。



我的小名叫“小鸟”。


妈妈在我出生的那天写下:“孩子,那一日有雨轻轻叩响妈妈的心灵,雨中有一只小鸟儿掠过湿漉漉的天空。我想,你该叫‘小鸟儿’的。”

谁能想到呢?我的人生竟真的像小鸟儿一样,飞过山海,穿过风雨,在世界的缝隙间寻找光亮和方向。

“人如飞鸟,在时空的幻境里翱翔。”


我也想看看,生活接下来会把我带到哪里去。

我会先回到故乡,在熟悉的枝头歇歇脚,重新认识我爱的人们,还有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。

然后,再次振翅,飞向未知,继续成长。

在属于我的天空里,慢慢筑起一个可以停靠的巢。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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